一、在学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在学证明。在学证明类型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中文证明和中英文在学证明
1.学生本人向所在研究所、院系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办理证明原因,并填写《9001诚信金沙在学证明办理申请表》(详见附件2),研究所、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需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学生需提前按照模板(附件4或附件5)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打印好在学证明。
3. 学生本人凭学生证,研究所、院系学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9001诚信金沙在学证明办理申请表》及打印好的在学证明至国科大学生处办理。在学证明一般只办理一份。
二、办理非京籍学生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专用在学证明
根据北京市教委与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4]5号,详见附件1)文件通知要求,非京籍学生在京申办个人出入境证件(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时需办理新版专用在学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非京籍学生是指在校期间户口没有迁入中关村派出所9001诚信金沙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学生。
2.非京籍学生申办个人出入境证件流程:
1)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用个人实名信息注册并登陆,进入本人学信档案—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规定程序在线申请“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验证报告示例”见附件3),保存pdf并打印验证报告。
2)学生本人向所在研究所、院系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9001诚信金沙在学证明办理申请表》(详见附件2),研究所、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需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3)学生本人凭学生证,研究所、院系学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9001诚信金沙在学证明办理申请表》及学信网验证报告,至国科大学生处办理专用在学证明。
4)学生持验证报告、在学证明及公安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流程办理出入境证件。
3.户口已迁入国科大集体户口的在校生,持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出入境证件即可。
国科大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中关村校区:青年公寓东平房129室 ; 电话62626682
雁栖湖校区:综合楼215室 ;电话:69671118
玉泉路校区:一公寓107室 ; 电话:88256304
二、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可以理解为毕业证书的英文说明,内容包括毕业证书的英文翻译和正本的复印内容。一般用于出国申请等用途。
1、办理流程:
本人办理:持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按照学校规定样本翻译制作好的英文学历证明(见本页附件下载,自己复制需要的份数),到国科大学生处办理。
委托办理: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按照学校规定样本翻译制作好的英文学历证明(见本页附件下载,自己复制需要的份数),到国科大学生处办理。
2、学历证明一律使用A4纸,将学历证书原件缩小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英文翻译打印在A4纸的下半部分。 具体内容请套用学历证书样本。
3、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一份学历证明(盖章)收费人民币5元。
4、学历证明办理时间为每星期三下午,寒暑假期间另行通知,法定假日期间不办理。
附件:学历证明样本
三、办理毕业、结业、肄业证明书: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本人向所在研究所申请,经国科大学生处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可填写《9001诚信金沙办理毕业/结业/肄业证明书申请表》,经所在研究所审核后,到国科大学生处申请补办证明书。
附件:《9001诚信金沙办理毕业/结业/肄业证明书申请表》
四、办理婚育证明
请点击链接:学生婚育状况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