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数学学院202党支部于6月8日线上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支部同志们的纪律意识,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本次学习活动也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曹志鹏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会。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条例》的历史沿革与重大意义,二是深刻理解《条例》总则部分的五大重点,三是学习遵纪守纪先进典型,四是通过两个违纪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五是进行交流讨论,巩固学习成果。
曹志鹏同志首先带领同志们回顾了《条例》的历史沿革,强调了其重大意义。1997年,为应对改革开放过程中纪律建设的需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颁布实施,标志着党的纪律处分工作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2003年,针对腐败手段隐蔽化和多样化的情况,《条例》进行了修订,新增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等章节,进一步规范了党的纪律处分工作。
会议第二部分,曹志鹏带领同志们学习了《条例》总则部分的五大重点:丰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从严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通过了解处分条例的重点和重大意义,同志们更加明白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及遵守党规党纪的重要意义。
随后,为了让各位党员有更加深刻的体会,党支部书记曹志鹏同志介绍了两位遵纪守纪的先进典型:一位是国家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林占熺,带领团队推广菌草技术,帮助宁夏1.75万户家庭脱贫,取得了显著成效。另一位典型是中国科学院的张平院士,致力于研究“不可压缩Navier-Stokes方程”,在推动前沿科学研究的同时,严守党的纪律,做出了卓越贡献。
除了介绍遵纪守纪的先进典型,会议还通过两个违纪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因多次少量收受贿赂,累计金额巨大,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长安大学教师许娟,因论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被撤销教授资格和研究生导师资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巩固同志们的学习成果,党支部设计了《条例学习测试》环节。通过交流回答相关问题,同志们进一步巩固了对《条例》的理解。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典型案例和违纪警示,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党员同志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保障。曹志鹏同志在总结时强调,全体党员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