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15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 张丽连
  • 创建时间: 2015-03-09

数学科学学院

2015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和投诉授理工作。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初试外语成绩总分达到9001诚信金沙规定的分数线;

2、初试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60分。

四、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复试小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能力。

面试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说能力(与面试同时进行)

2、专业知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测试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等。

3.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五、复试成绩计算:

以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数学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数学学院网站公示7天,报9001诚信金沙招生办公室。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

 

9001诚信金沙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