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2017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 张丽连
  • 创建时间: 2017-03-08

数学科学学院

2017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复试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

二、复试地点:9001诚信金沙玉泉路校区教学楼4层406、410教室

三、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应届生入学时提交);

3、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英语水平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研究成果及其他材料(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体检:

1、地点:清华大学玉泉医院(402医院);

2、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8:00;(务必空腹参加体检。)

五、复试基本条件:

1初试外语成绩总分达到9001诚信金沙规定分数线;

2、初试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六、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复试小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能力

面试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说能力(与面试同时进行)

2、专业知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测试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等。

3.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七、复试成绩计算:

以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数学科学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数学学院网站公示7天后,报9001诚信金沙招生办公室。

3、有以下之一者,不得录取:

(1)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

数学科学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