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 创建时间: 2021-03-20

一、复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周一)

二、复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具体复试安排将发送邮件通知到考生本人,请注意查收邮件。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初试外语成绩总分达到9001诚信金沙规定分数线;

2、初试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复试小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能力。

  面试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说能力(与面试同时进行)

2、专业知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测试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等。

3.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五、复试成绩计算:

     以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数学科学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数学学院网站公示7天后,报9001诚信金沙招生办公室。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

数学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0日